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市场监管局公布10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0-8-24 阅读:
6.大同市平城区左氏养生中心发布违法保健用品广告案
2020年2月,当事人通过展示牌发布“面瘫三联速康康复法”广告,广告中含有“此康复法在面神经疾病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见解独到,治愈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我们采用百年中药古方……患病早期康复率高达98%。”等内容,宣传该保健用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并说明治愈率,违反《广告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2020年5月,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万元。
7.晋城市城区郭美林珠宝发布违法珠宝首饰广告案
2020年4月,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钻之韵”钻石广告,广告中含有“钻之韵珠宝,百万高品质克拉钻石巡展出厂价100%爱你,全球最大钻石供应商裸钻定制”等内容,使用绝对化用语开展广告宣传,违反《广告法》第九条规定。2020年5月,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万元。
8.山西佳珍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
2020年6月,当事人通过网络购物平台发布“石磨玉米面”广告,广告中含有“山西佳珍粮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石磨玉米面中含有亚油酸和维生素E,能使人体内胆固醇水平降低,从而减少动脉硬化的发生;石磨玉米面中含钙、铁质较多,可防止高血压、冠心病;玉米面中含有大量的赖氨酸,可抑制肿瘤生长;石磨玉米面中含有丰富的膳食纤维,减少结肠癌的发生”等内容,宣传普通食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2020年7月,阳泉市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万元。
9.晋中经视传媒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2019年11月,当事人通过电视发布“爱尔眼科”广告,发布的广告内容与审查批准的广告内容不符,未履行广告审查的责任和义务,违反《广告法》第三十四条规定。2020年2月,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0.5万元。
10.绛县古绛镇旭之丰化肥经销部发布违法农资广告案
2020年3月,当事人在其经营的淘宝店铺发布“西瓜种子”广告,广告中含有“躺着都赚钱、抗病性强、产量较高”等内容,违反《广告法》第二十七条规定。2020年6月,运城市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没款0.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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