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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游戏广告“货不对板”?涉虚假宣传

来源:广告买卖网 作者:广告买卖网 时间:2020-2-10 阅读:

同时,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在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副主任郑宁看来,游戏广告宣传的画面或视频与游戏不相关,或者广告内容与实际不符,都是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

在许多游戏广告中都暗示可回收装备,其实是用游戏中的元宝回收,甚至不回收,这种广告涉及哪些问题?

张星水认为,这涉嫌违反广告法。广告法第八条规定,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郑宁说:“游戏广告中暗示金钱回收装备,其实是用游戏中的元宝回收,属于广告内容不清楚,违反了广告法第八条的规定。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郑宁认为,此举还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规范游戏广告

亟待完善立法

对于游戏类广告该如何规范呢?

张星水建议,所有游戏都需要提供如下资质:首先,单一游戏推广,需要提供文化部备案、审批证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版号;其次,游戏平台需提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游戏平台推广单一游戏,需要提供该游戏的文化部备案、审批证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版号,游戏平台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同时,还需遵守如下规定:广告中的奖励描述可以是游戏中的虚拟货币、物品、装备等;游戏行业广告中不可出现虚假倒计时;游戏类App广告必须添加对应App名称或logo,且与落地页一致,不得与广告语混合使用,需突出鲜明的展示;游戏类广告图片涉及第三方动漫人物或者标志性图标等内容时,需提供相关授权资质;游戏广告不得含有夸大内容;游戏广告内容需要具备可识别性,不可过度堆积模糊不清;游戏行业领取类广告中,领取的相同物品图标不得超过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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