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媒体:广告都去哪儿了?
来源:欧阳俊杰 作者:欧阳俊杰 时间:2020-7-13 阅读:
3.0:广告即营销,营销即销售,如果说1.0,2.0时代的广告还表现为在达成客户销售实现过程中的一个必经环节的时候,如今3.0时代的广告,已经无法找到广告作为达成销售的一个独立环节流程的存在,因为广告即营销,营销即销售,客户对于广告的要求已经淡化,而对于销售结果的要求才是唯一的要求。
以媒体行业主要的广告形式,房地产广告为例,曾经房地产商更多选择平面媒体进行品牌广告投放,支撑了中国大部分的传统媒体,特别是纸媒,后来,随着互联网新媒体的兴起,房地产商将大量的广告投入到互联网新媒体平台上。
再后来,无论是传统媒体或者是互联网新媒体广告业务员找上门要广告,都面临一样的尴尬局面,此时的房地产商口中已经没有了广告二字,也没有了营销概念,给予媒体的相关费用已经不在乎你用于何处,最为核心的要求是你为我带来多少的看楼客户,实现多少套房产的销售,广告概念已经在房地产商严重消散,唯一存于眼中的是销售,直接的房产销售。
广告效果的原始初衷得以满足和实现
大卫·奥格威的名言“我们的目的是销售 否则便不是做广告”,从根本问题上定义了广告的目的,由此可以延伸出广奥效果评价标准的准确定义,广告效果等于销售的实现。
然而长期以来,受媒介形态的天然局限,虽然广告主追求的是销售实现,但是传统媒体的广告能够实现广告的展示、到达、影响甚至部分的销售,但是无法量化和准确定义这种广告的效果,即使互联网新媒体带来的可量化评估广告效果,但是其广告效果的评估更多局限在广告传播效果问题之上,而无法真正实现广告直接实现销售的目标。
直到电商平台的兴盛,使得广告效果的实现需求有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广告直接实现销售的流程体验得以达成,广告从诞生之初就力图实现的广告效果终于得以达成。
然而,广告需求演进到今天,一方面虽然实现了广告效果的直接达成愿望能够高效实现,却同时伴生了一个基本的事实,那就是广告即营销,营销即销售,广告到销售中间流程的简化,使得广告本身的存在成为多余,广告效果的实现从根本上消灭了传统意义上的广告,就如你站在一棵树上锯树枝,最后将自己站立的树枝也一并锯掉,导致锯者的跌落一样。
广告去哪儿了?
此层面的广告的消失,不是广告概念的消亡,或者广告形式的消失,而是广告主对于广告需求的消失,亦即广告主能够通过下达销售实现的需求,而被需求满足方,即中介机构通过直接达成广告主需要销售产品的直接销售实现,而无须再去提广告需求。
传统意义上的广告主也将不在单一选择媒介作为其服务供应商,助其将广告最终转化为销售,而是选择能够直接带来销售的服务机构,可能不是媒介组织,也可能是传统意义上的媒介组织变身而来的销售公司,来达成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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